电动葫芦厂家,北京猎雕起重机械官方网站欢迎您! | 网站地图
公司动态
所在位置: 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公司动态

电动葫芦的操作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

本文原创,转载请注明出处:北京猎雕电动葫芦厂家   作者:猎雕起重   发布:2019-10-14 11:12:13

使用电动葫芦要求必须遵守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,这样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和安全。

1.确认所使用的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及使用条件是否相符。

2.电动葫芦不要吊超过额定以外的荷重。

3.电动葫芦不得使用所定等级以外的链条(ISO 80以上)。

4.扬程不足的电动葫芦,不得使用。

5.使用前必须做日常检查。

6.使用前,检查链条链环是否在松弛自由的状态,及检查是否有扭转或纠缠的状况,如有必须修正后才能使用。

7.下吊钩的防脱落装置,如有缺失或无效者,不得使用。

8.链条五装置上、下停止装置或缺失的电动葫芦,不得使用。

9.不得使用链条缠绕荷重物。

10.不要用吊钩前端吊荷重物。

11.不要做急速上下吊的反复操作。

12不要超越上下扬程(上下极限点)。

13.不得在吊有荷重量的吊车底下走动。

14.不得斜吊荷重物(15°以内)。 

15.防止电动葫芦掉落。

16.电动葫芦的冲击力作用使用的场合、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,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。

17.在低温、高温、腐蚀性环境等特殊状况中,需每半年更换链条一次及每二年换下吊钩一次。(若使用频率过高者,则须每年进行检查并适时更换下吊钩)。

18.在电镀厂、表面热处理厂使用状态下,须每月做定期检查并于每年更换链条一次。 

19.链条断裂后,不可自行熔接后使用。 

20.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。

21.齿轮、轴承及其它摩擦的部位,适时添注润滑油。

22.长期不使用的吊车,做适当的防锈处理后,妥善保管。

23.电动葫芦使用者不得自行修改,如有必要,须委托制造厂修改。

24.两台电动葫芦吊同一重物的危险,应该避免。在不得已的情况使用时,应在充裕的规格荷重情况下,很小心且十分注意中使用。

北京猎雕伟业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Copyright © 北京猎雕伟业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17001222号-4 未经允许 严禁复制
工作时间咨询热线:0311-66697986非工作时间咨询热线:18533256555(24小时)
传真:0311-66697986 邮箱:345458544@qq.com 地址:北京丰台区新发地   | 网站栏目地图